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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开标须知和开标程序

作者:   时间:2010-12-13   点击数:

评标须知

一、评委及工作人员应遵守评标区各项规定。

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三、评标活动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四、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应独立评标,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

六、评标报告由评委全体成员签字。

七、宣布评标活动结束后,评标工作完成,有关人员才能离开评标区。

开标须知

一、招标人应提前做好开标准备工作,按时组织开标。

二、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按开标会议程序进行。

三、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四、投标人须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招标文件要求出示的其他有效证件。

五、遵守开标纪律,不得大声喧哗,自觉爱护公共财物及设施。

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后,投标人方可退场。

开标程序

一、投标人及参加开标会的有关单位、人员签到;

二、招标主持人按规定时间宣布开标会议开始,介绍到会单位、人员和评标委员会产生、组成情况;

三、宣布评标办法、评标纪律;

四、投标人或纪检室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并签字;

五、工作人员按规定顺序启封投标书;

六、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招标文件要求评审技术标、商务标,视情对投标人进行询标;

七、评标委员会写出评标报告并签字;

八、招标主持人汇总并宣布评标结果,有关人员对开标评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

九、监督人员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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