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流程: 1.使用部门填写《采购审批表》部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分管校领导签字计财处领导及分管财务校领导签字分管采购校校领导签字(3万元以上需校长签字) 2.采购招标管理中心上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备案 3.采购招标管理中心按市财政主管部门审批的采购方式签字实施采购:1万以下(不含1万)由使用部门按采购办签的采购方式在这些协议商里采购;一万元及以上根据采购办的批复直接采或询价后按成交价采购。 4.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单项或批量采购金额达到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属于分散采购,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20万以下的采购项目具体要求见我院采购招标管理中心网《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5.单项成交金额在1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要申购部门跟供应商签协议(须盖我院院办公章) 6.有些项目需要总务处或教务处组织验收,使用部门办理入库手续 7.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