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招标管理中心根据咸宁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具体组织学院行政楼LED亮化工程询价采购事宜。为保证所购产品价格合理、质量优良、交货及时和服务周到,决定对本项目以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办公楼LED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HBXNZY–(2016) 1101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采购内容:LED景观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询价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投标产品的厂家授权及售后服务函(原件);
4.须有竞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配送和服务要求;
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的记录,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
六、报价要求
1.报价清单应用信封进行密封,信封上注明报价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信封口加盖报价人公章或授权人签字;
2.竞价文件和报价清单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
3.报价人的报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且只能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须为人民币,金额以元为单位,总报价应包括设备采购、安装和原有亮化设备拆除的费用及运输(含装卸、上下楼)、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4.评定标准:最低评标价法。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报价相同,则质量、服务较优供应商排名靠前;
5.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投标人代表应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并提交加盖公章的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一份;
6.若供应商参与询价,则视同同意并承诺履行此公告和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时间:2016年 10月 18日至 24日 (工作时间)
8:00-11:30 14:30-17:30
2.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招标管理中心(行政楼609室)
3.要求:领取询价文件须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的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带齐全者不予报名。
八、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地点
1.时间: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11月 1日8:30-9:00 ,
地点:(同上)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9时
4.开标地点:行政楼608室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老师 0715—8258939(办)
采购招标管理中心
2016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