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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温泉桂花路临街商铺招租公告(第三次)

作者:   时间:2017-02-13   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现就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桂花路临街的第1-9号商铺进行招租 ,欢迎有良好信誉及能力的承租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位于桂花路临街的9间商铺招租;

2.招租内容:桂花路临街商铺共9间(面积约35㎡/个,每个13000元);

分为2个包招租:

包1:(1-5号商铺)标底 65000元,

包2:(6-9号商铺)标底 52000元;

(参与竞标者是以包为单位投标,包1或包2不得拆开按单间投标 )

3.租期:三年(一年一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报名人是单位的,必须是在我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齐备、合格有效;报名人是个人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3.竞租人利用所租房产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校招租公告的相关规定;

4.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报名及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1.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7年 2月14日--20日上午8:00-11:00 下午2:30-5:00(双休除外);

2.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609室。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2 月23日上午8:30-9:00时;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年2 月23日上午9:00;

3.开标地点:咸宁职业技术学院609室;

五、评标原则

价高者得,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优先原承租人,如未中标所经营商铺,必须按原合同约定按期腾退商铺。

六 、经营规定

承租人不得将商铺用于经营餐馆、夜宵,不准进行家禽、家畜斩杀销售等,不得经营娱乐场所;不能经营易燃易爆品;不能经营农药等有刺激气味的商品和国家禁止经营的货物。

七、采购单位: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715-8258939

咸宁职业技术学院采购招标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3日

附:报价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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