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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工作流程

作者:   时间:2010-12-29   点击数:

单一来源采购也称直接采购,它是指达到了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但所购商品的来源渠道单一,或属专利、首次制造、合同追加、原有采购项目的后续扩充和发生了不可预见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等情况。适用范围: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是指在特定情形下,只能或者必须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方式,是竞争程度最小或没有竞争的采购方式。

1、接受采购项目:经学院领导批准的采购项目。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采购方法。

2、使用部门提供采购物品清单,详细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付款方式、工期要求、售后服务要求。

3、成立项目工作小组(由用户代表、财务处、监察室、物资采购中心等有关人员)

4、制定项目实施计划时间表。

5、项目工作小组讨论确定单一来源供应商,(确定供应商的资质、生产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等)

6、项目告知:告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财务处;告知项目概算、单一供应商。

7、制定单一来源文件;组织市场调查,就价格、商务等情况进行摸底,掌握谈判资料。

8、项目工作小组讨论确定招标文件,并向物资采购中心备案。

9、向单一供应商发出邀请函和招标文件,供应商制作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谈判。

10、谈判:A、成立谈判小组。B、物资采购中心指派专家(专家人数占谈判小组三分之二以上)。C、就技术、商务、价格等进行谈判。根据市场调查情况、供应商相近项目合同,按照技术要求和价格比较确定中标人。D、根据保证质量、物有所值、价格合理的宗旨集体决定。

11、组织考察:根据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承诺和谈判的情况,组织考察小组对投标人的经济、技术、服务、业绩、综合实力、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考察和复审。

12、考察小组及采购人提出书面考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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