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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范围明细

作者:   时间:2010-12-13   点击数:

根据咸宁市政府物资采购目录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行为,实现相关物资统一采购,最大限度节约资金,现将我院物资采购范围明细如下:

(一)货物类。

1、办公设备及办公耗材:

计算机(含台式、便携式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一体机(含便携式一体机)、扫描仪,打印纸、材料纸、笔等办公耗材。

2、仪器设备、器械及实验器材:

投影仪(含影幕)、摄影、摄像器材,刻录机,空气调节设备(含除湿设备),电视机、影碟播放机、电冰箱、洗衣机、电话机、吸尘器、碎纸机,网络系统集成硬件设备(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调制解调器、不间断电源、磁盘阵列及其他网络设备),移动存储设备、磁盘保护卡,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印刷设备、照排设备,发电设备,电梯和起重机,炊事设备,锅炉,农用机械设备、工程机械、园艺绿化环保机械、道路清扫设备,水电机械及器材,仪器仪表,计量标准器具及量具、衡器,教学设备及仪器,安防监控设备,消防设备,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文艺设备,体育器材及器械,保安设备,保密设备、灯光音响设备,乐器。

3、各类教学、办公宣传等印刷品、文教体用品、图书杂志:

教科书、作业本、备课纸、实训实验材料纸等教学印刷品,招生简章、办公宣传等印刷品,文教体育用品, 图书杂志等。

4、其他货物:

办公家具(含课桌椅),车辆,其他专用汽车。

应用软件,制服,橡胶制品和塑料制品、农用物资,储备物资,劳保用品,药品,医疗专用耗材,生物制品及监测试剂,动物疫病检测防治用品。

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

(二)工程类。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与财政性资金配套的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材料。

(三)服务类。

车辆内装饰,一般印刷业务,软件、网络(含网络维护)。

部门确定的其他有特殊要求的专用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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